生产假劣药,这么多药企被罚
导读今日,国家药监总局发布《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违法生产销售银杏叶制剂的2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对2家药企进行行政处罚!公告称,日前,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查处了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违法生产销售银杏叶制剂的企业。具体情况为: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16批次银杏叶片,经吉林等省级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有8批次银杏叶片槐角苷检查项不符合规定,定性为假药;有8批次银杏叶片游离槲皮素、山柰素、异鼠李素检查项不符合规定,定性为劣药。对该企业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对该企业生产销售劣药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其处以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及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款总计.4元。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1批次银杏叶分散片,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游离槲皮素、山柰素、异鼠李素检查项不符合规定,定性为劣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该企业处以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及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款总计.36元。据医药观察家网统计,截止至目前,国家药监总局已经发布了五个关于银杏叶事件的处罚通知,共涉及到12家药企。以下为笔者整理的12家涉事药企及相关处罚情况! 去年的11月份,国家药监总局发布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对违法生产销售银杏叶提取物及制剂行为查处工作。其中明确指出银杏叶提取物生产企业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分别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规定,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中,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对生产、销售假药和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中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相关链接年03月04日 河北省食药监局处罚3家因使用不合格银杏叶提取物生产假药劣药的药品生产企业 年03月04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违法生产销售银杏叶提取物及制剂的4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年03月07日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违法生产销售银杏叶制剂的2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年03月09日 浙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违法生产销售银杏叶提取物及制剂企业做出行政处罚 来源/医药观察家网 赞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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